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培养质量,学院修订了《0703化学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彬
办公室:工程试验馆210室
联系电话:65982287
联系邮箱:20159@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