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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评定及结果公示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15点击数:

关于2019年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评定及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配合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上海市户籍工作,对非上海生源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习成绩评定,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处通知要求,学院根据同学们在校学习情况,给予综合评价,从而确定大家的成绩评定等级。成绩评定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几点说明:

1、博士研究生凭成绩单办理,无不及格记录者均为一级,其余均为二级,学院无需进行成绩等级评定。

2、有不及格记录的硕士研究生若成绩综合排名没有进入25%以内,不得给予“成绩一级”评定。

3、学院依据综合排名规则已经完成对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等级评定,结果已经在学院教务办和学工办同时公示,请同学们可以分别联系学工办丁老师(工程馆202室)和教务办李老师(工程馆210室)查看。

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学习成绩评定”一栏,先由学院经办负责人(联系教务办李老师,工程馆210室)签名,再由培养处根据学院提交的2019届研究生成绩评定明细表予以核对并加盖学校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成绩评定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1日至6月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1:四平路校区瑞安楼200A; 办理时间:8:30-11:30,13:30-16:30。

地点2:同济大学综合服务大厅(嘉定校区),复楼一楼北侧; 办理时间:8:30-11:30,13:30-16:00。

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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