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位相关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的通知,2019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按照《关于印发<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的通知》(同济研[2015]4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的:
1、超学制第一年助学金:2014级4.5年制直博生、2016级春入学硕博连读生。
2、超学制第二年助学金:2013级4.5年制直博生、2015级春入学硕博连读生。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4.5年,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对于超过6年的博士生,不再予以资助。
二、评选基本原则
1.已有成果基本达到所攻读学科博士学位标准要求;
2.有一定培养潜力,预计可能会产生突出的科研成果;
3.有详尽的继续学习科研计划;
4.得到2位教授的推荐;
5.答辩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8月份。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超学制第一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20%左右,超学制第二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10%左右。(详见附件5)
资助标准为:学校出资1700元+导师出资部分(具体金额见附件1),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学生获得资助后,导师应尽快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一次性支付十个月的导师资助。如到资助期结束尚未完全发放,结余经费可用于导师其他研究生的资助。
四、评选流程
1.2018年12月,学院发放评审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建议申报人数进行初审、排序、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含学术成果)后,报研究生院。
2.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截至时间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2019年1月,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评审。评审通过后,获资助学生名单报财务处。学生可从2019年3月份开始,获得2100-2500元/月的超学制助学金。在获得资助期间,如毕业,资助终止。
五、评审材料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两份教授(可含导师)的不少于200字推荐信(推荐人需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未刊出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
2.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在截至日期前提交至 工程馆202室 。申请人还需要填写《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于截至日期前发送到以下邮箱:muchaojing@126.com。
3.学院将在12月14日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及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有关评审材料报研究生院基金办,待校级评审后确定资助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导师出资部分统计表(化学)
2.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
3.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评审纪要
4.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5.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建议申报名额(化学)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