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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2)期重新学习选课通知

作者:时间:2015-03-06点击数:

来源:同济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重点提醒:

  1. 请毕业班的同学依照自己的培养计划认真仔细核对一下自己已修课程,不要因为疏忽导致无法正常毕业。毕业班同学及格后重新学习不允许冲突选课。

2同学们如在重新学习报名中发现无法选到相关课程,请务必与学院教务科沟通,弄清楚无法选到重新学习课程的原因以免错过报名机会。

3在重新学习选课期间,学籍变动学生(复学、编级、试读等)如上网查到自己学籍已变动,请进“学籍变动学生选课”可以选新修课程及重新学习课程。无学籍变动学生进“重新学习选课”,只能选重新学习,之前的新修课程不能退选。

4.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该通知的详细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自己的重修报名事项。重修选课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请同学们无论选还是退都要慎重,仔细核对课表。因为重新学习选课涉及的环节非常繁多,无论哪一个环节没有及时完成,都将影响所有后续工作的开展,请大家一定要按照时间截点选课、缴费。只有缴费成功的同学才有重新学习资格,请大家务必注意。错过选课时间或缴费时间的同学,请见谅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大家的补选和补缴费的申请。

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1. 3月9日 9:00到3月12日 9:00为重新学习选课第一阶段。选课对象为不及格重新学习的同学。

2. 3月12日 9:00至3月23日 9:00为重新学习选课第二阶段,开放对象为重考成绩输入完毕后,参加重考且仍有需要的学生;及格后重新学习的同学可以进行重新学习选课。

重修选课方法:

1. 重新学习报名,请登录4m3.tongji.edu.cn,选课路径:登陆系统-〉左边菜单中我的课程-〉个人选课-〉进入选课-〉选择课程-〉已修的课程-〉点击要选择的课程-〉确定-〉页面左边显示课程列表-〉点击某一门课程-〉页面右边显示教学班级,页面下方课表同时显示课程-〉保存课表-〉选课成功。非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门数一般不得超过4门。请控制好整个学期总学分数,注意合理安排学习。

2. 请学生在重新学习报名时特别注意课程所在的校区;如需跨校区选课仍要进行跨校区选课申请,由学院教务科同意后代理选课,注意:跨校区选课必须跨校区参加考试。

3. 重新学习报名结束后请查询课表,以便知道上课地点并确认重新学习报名是否成功,并且及时关注财务扣款信息。

4. 体育重新学习必须在网上选课报名。

重修选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课程成绩已通过的学生和课程成绩未通过的学生都可以选择跟班学习,或选择重新学习班学习。

2. 对成绩已通过的课程,只能重新学习一次。成绩为“优”的课程不能参加重修。

3. 重新学习选课受容量限制。

4. 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如与其他课程冲突,同学可申请课程免听(免听申请表在选课网下载),经任课教师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网上代理选课。注意教室容量,必须优先申请容量未满的老师。

同一时间最多冲突两门课程,不允许冲突两门以上课程。

5.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重新学习报名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完成重新学习报名事项,之后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不再受理重新学习报名申请。

6. 结业学生的重新报名请查阅结业生重新学习报名通知。

7. 重新学习班第二周周六起开班。

重修缴费方式和时间安排:

1. 重修收费标准:107元/学分。

2. 重修报名结束后,请2006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学生速将足够的费用(重新学习费用+1元)存入学校发的农行借记卡中(3月29日前),等待财务扣款。财务扣款时间为3月30日,请同学3月30日关注自己农行借记卡的扣款是否成功(届时选课网上也会公布扣款未成功名单及网上付费方式)。

3. 留学生、扣款未成功学生可在3月31日至4月8日通过同济学费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具体登录方法如下:进入同济大学财务处网站首页http://cwc.tongji.edu.cn/WFManager/login.jsp),进行用户登录。其中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网上查询系统的密码一致(初始密码为学号)。相关输入完毕后点击“同济学费网上支付平台”下显示的“重修费登录”进入系统。进入平台后,请认真阅读平台的操作指南后使用。该平台支持全国主要商业银行的网银,通过该平台缴费无需任何手续费。

4. 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根据财务处返回的交扣款结果,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布扣款未成功的学生名单并删除相应学生重新学习报名数据,由此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学生自负。

5. 再次重申:重新学习选课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或报名后扣款未成功的同学没有考试及获取成绩的资格。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将不再逾期办理重新学习改选课及补缴费事宜。请大家务必重视,相互转告,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

案例说明:

案例1:

某同学第一学期“高等数学D”为不及格,第二学期重修成绩及格,依据通过课程可以重新学习一次的原则,第三学期该同学可以选择再最后重新学习一次。

案例2:

某同学第一学期“大学计算机基础”为及格,依据除“优”以外的课程可以选择重修的原则,第二学期可以参加重修,无论第二学期重新学习成绩及格与否。依据通过的课程只可重新学习一次的原则,该同学该门课以后将不能再参加重新学习。

案例3:

某同学第一学期“高等数学B”为不及格,第二学期重新学习后成绩仍为不及格,依据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继续重新学习的原则,第三学期可继续重新学习。

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

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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