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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2-06点击数: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相关年级博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通知,根据《关于印发<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的通知》(同济研[2015]44号)的要求,学校正式启动2019年秋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的:

1.2015级4.5年制直博生和2017级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一年助学金。

2.2014级4.5年制直博生和2016级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二年助学金。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直接攻博研究生最长修读年限不超过6年。对于超过6年的博士生,不再予以资助。

二、评选基本原则

1.已有成果基本达到所攻读学科博士学位标准要求;

2.有一定培养潜力,预计可能会产生突出的科研成果;

3.有详尽的继续学习科研计划;

4.得到2位教授的推荐;

5.答辩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8月份。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超学制第一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20%左右,超学制第二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10%左右。据此计算,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建议申报人数为:3+1

资助标准为:学校出资1700元/月+导师出资部分(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为600元/月),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申请人获得资助后,其导师应尽快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一次性支付十个月的导师资助。如到资助期结束尚未完全发放,结余经费可用于导师其他研究生的资助。

四、评选流程

1.2019年12月6日,学院发布该评审通知;12月24日(星期二)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生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详见评审材料说明)至学院负责老师母朝静处(办公室:工程馆204室,联系电话:65983695,电子邮箱:muchaojing@126.com)。12月25-31日期间,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建议申报人数进行初审、排序、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含学术成果)后,报研究生院。

2.2020年1月,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评审。评审通过后,获资助学生名单报财务处。学生可从2020年3月份开始,获得2300元/月的超学制助学金。在获得资助期间,如毕业,资助终止。

五、评审材料

1.申请者向学院提交《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两份教授(可含导师)的不少于200字推荐信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未刊出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

2.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及公示,提交《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评审纪要》(附件三)和《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四)(超学制第一、二年分开填写),2020年1月1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基金办审核备案。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

1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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