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届本科毕业生: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57号)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62号)要求,认真开展相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同济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照以上条件评选。
三、名额分配
1.各学院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详见系统内。
2.系统内研究生名额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总名额,名额应按人数比例分配,如特殊情况可申请调剂。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月20日-3月26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详见《附件4: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如需修改,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注意: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申请表由各学院管理员负责打印,需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2、院系审核: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并在4月2日17:00前完成系统学院审核。系统已设定自动于4月6日开始学院公示,公示期自4月6日至4月8日止。
3、校级审核:各学院请于4月9日17:00前将通过评审和公示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盖章后的汇总表(本、研分开)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登记表需一式两份,汇总表可直接从系统导出。学生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审核,校级优秀毕业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学生需按规定提交纸质版材料,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各学院统一打印,登记表上需学生本人签名。
3.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博士生和硕士生比例的均衡。
4.关于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3: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5.对未能正常毕业、有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被推荐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附件1:《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
附件2:《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
附件3: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附件4: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
附件5: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
附件6: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
学院学工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母朝静 柯芝敏
联系电话: 65983695 65982758
联系邮箱:muchaojing@126.com ,9kezhimin@tongji.edu.cn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以下是学院纪委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启刚
联系电话:65989301
联系邮箱:wangqg66@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