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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培养质量,学院修订了《0703化学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彬办公室:工程试验馆210室联系电话:65982287联系邮箱:20159@tongji.edu.cn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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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