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现就 2021-2022 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 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 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 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 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生, 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 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 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 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 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 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 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 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 2018 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 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 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 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 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 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 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 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 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59 号 2019 年 7 月 16 日修正)。研 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 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 号)。
三、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 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 ,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统一先申请“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或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
3.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 打印”按钮-“导出 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 (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 Word 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四、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21-2022 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 2021 年 9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
2.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五、时间节点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日,登陆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
2.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安排另行通知。
六、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 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 ,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同时,请各位研究生在上述提交纸质材料的截至时间前提交附件二: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具体自评分数请根据《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年修订)》中有关办法进行评定。
联系人:热老师,电话:6598 2758,邮箱:20666516@tongji.edu.cn,办公室:工程试验管202。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