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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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审批程序

作者:时间:2025-03-28点击数:

根据学校最新规定,就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说明如下,请各位老师按程序严格执行:


1、系统申请(公示)

出访前公示将根据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并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满5个工作日后下载《出访前公示情况说明》至学院党办(工程馆204)盖章,再上传至系统,进入审批环节。

(1)申请人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查询“出国(境)一件事”,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chujing.tongji.edu.cn/

(2)进入教师因公出国(境)主页,确认“当前角色”是教职工;

(3)点击“登记新的申请”,根据需要选择相应入口进行如下操作:

①添加团组成员,如团组成员仅有1人,系统默认其为团长,如多人,根据操作提示设置团长;

②填报出访任务;

③填报出访日期、出访地及邀请方信息,如下拉选项中未查到对应城市,可直接手输(出访日期应严格遵循邀请函上所注明的日期进行填报,仅允许最多提前一天出发或延后一天返回。);

④填报对应的行程安排;

⑤填报费用来源,同一类项可以选择多个;

⑥填报个人信息;

⑦填报工作信息,“部门行政负责人”选择院长张弛;“部门党委负责人”选择学院党委书记曹同成。

⑧进入“最近出访记录界面”,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即可;

⑨上传材料,点击“+”上传相应的附件,附件须包含邀请函;

⑩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标题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注:因《出访前公示情况说明》中涉及行前教育谈话日期和承诺书提交日期,为避免影响审批进度,请在确定出访后及时联系学院党办明确须办事宜。


2、行前教育

(1)行前教育谈话

凡未进行过行前教育、出访超3个月(含)、去往特定国家(地区)或其他规定的情况的教职工均需进行《同济大学师生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情况表》(附件1)中的行前教育,本人务必签字;除上述情况外,已进行过行前教育的教师,再次出国(境)无需行前教育,直接在“□”处打钩。

如需进行谈话,本人同学院党委书记曹同成进行联系确定面谈时间,携本表进行谈话并由谈话人签署意见。

(2)行前安全防范教育

凡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工均需要接受行前安全防范教育,请至学院党办签署《承诺书》。同时,请务必携带《行前教育情况表》,只有当这两份文件均齐全后,方可在《出访前公示情况说明》上加盖党委章。


3、因公出国(境)特别提示

持因公护照赴免签国家执行公务,为便于边境检查、保障公务顺利进行,须提前获取市外办出具的出境证明。故以上出访类别教职工在领取批件后,务必向学校护照签证办公室提出办理出境证明的申请。


4、归后手续

(1)回国2周内填写《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情况汇报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以姓名-出访国家-出访任务的格式命名(如:李*-德国-参加会议)发送至chujing@tongji.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时领取填写《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回访记录表》(该表可当场完成),出访所持证件(公务护照或通行证)交至服务大厅外办窗口。

注:出访超3个月(含)的需准备纸质版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分别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和校外事办出入境管理科(衷和楼703B)

(2)若有报销事宜,出访人员前往财务处报销。


院内联系人:学院党委辛珂(65983695,hxxdzzh@tongji.edu.cn)

综合服务大厅外事办公室外事服务:https://deanoffi.tongji.edu.cn/11421/list.htm

1. 因公出国(境)批件办理 65983315 65981245

2. 因公出访回校报到手续办理 65981245

3. 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 65985322 659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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