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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18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实践教学课通知,即日起将开展在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的认定工作。

此次学分认定对象为同济大学在校本科生。

一、成果认定范围:

本科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创新成果。

二、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分为:

1.各类竞赛获奖;

2.学术论文发表;

3.大学生创新项目及奖励;

4.国家发明专利。

三、具体学分认定办法:

1. 2010级及之后的学生参见附件1“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4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各类竞赛获奖认定学分的补充说明见附件3。

3.学术论文认定学分的补充说明见附件4。

4.学生填写路径说明见附件5。

5.《关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管理办法》见附件6。

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4月15日至4月24日,学生登陆“同济大学本研一体化教务系统” 4m3.tongji.edu.cn,进行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申请登记,登记全部信息后,在网上直接打印申请表。同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至学院(系)。学院(系)负责核实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包括学生竞赛获奖或创新项目获奖的证书、获奖文件或奖杯、学术论文、专利证等),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原件核实后退还给学生)。

2.4月25日至4月28日,各学院(系)对复印件和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在网上确认成果等级;每份申请表必须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学院还需直接在网上统一打印学院(系)申请清单并签字盖章。

3.4月29日中午12:00之前以学院(系)为单位提交①学生申请材料(每份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和复印件材料)及②学院清单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四平路校区瑞安楼604室。

4.5月20日前,教务处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进行学分认定工作。

5.5月底前,学生对审核结果进行核对,核对期结束后完成学分认定及成绩导入工作。

五、其他

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在本研一体化系统中操作,如同学们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耐心尝试几次,尚不能解决的话可联系所属学院(系)教务科进行咨询,也可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咨询。

教务处联系人:

姚老师(大学生创新项目、论文、发明专利),联系电话:65983473

同老师(各类竞赛获奖),联系电话:65985425

化学系联系人:

高老师,联系电话:65982287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附件

附件1: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4年5月修订)

附件2:关于学校层面创新学分认定(各类竞赛获奖)的补充说明

附件3:关于学校层面创新学分认定(学术论文)的补充说明

附件4:4m3创新学分认定学生填写路径说明

附件5:关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v 5

附件6:学校层面学分认定竞赛列表

附件7:4m3创新学分认定院系审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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