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0-29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同济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各学院(系):

即日起将开展在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的认定工作。

此次学分认定对象为同济大学在校本科生。

一、成果认定范围:本科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创新成果。

二、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分为:1.各类竞赛获奖;2.学术论文发表;3.大学生创新项目及奖励;4.国家发明专利。

三、具体学分认定办法:

1. 2010级及之后的学生参见附件1“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4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2009级及之前的学生参见附件2“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各类竞赛获奖认定学分的补充说明见附件3。

3.学术论文认定学分的补充说明见附件4。

4.学生填写路径说明见附件5。

5.《关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管理办法》见附件6。

6.学院(系)审核路径请见附件7。

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10月27日至11月4日,学生登陆“同济大学本研一体化教务系统” 4m3.tongji.edu.cn,进行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申请登记,登记全部信息后,在网上直接打印申请表。同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至学院(系)。学院(系)负责核实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包括学生竞赛获奖或创新项目获奖的证书、获奖文件或奖杯、学术论文、专利证等),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原件核实后退还给学生)。

2.11月5日至11月10日,各学院(系)对复印件和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在网上确认成果等级;每份申请表必须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学院还需直接在网上统一打印学院(系)申请清单并签字盖章。

3.11月11日中午12:00之前以学院(系)为单位提交①学生申请材料(每份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和复印件材料)及②学院清单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四平路校区瑞安楼604室。

4.11月底之前,教务处对所有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五、其他

1.已在2015年10月完成国家、上海市创新项目结题(包括提前结题、延期结题)的项目,请先提交相关申请表至学院(系),无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复印件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结题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系)创新俱乐部负责人。

2.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在本研一体化系统中操作,如同学们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耐心尝试几次,尚不能解决的话可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咨询。

联系人:姚老师(大学生创新项目、论文、发明专利),联系电话:65983473

同老师(各类竞赛获奖),联系电话:65985425

附件:

1.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4年5月修订)

2.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经主管校长批准)

3.关于学校层面创新学分认定(各类竞赛获奖)的补充说明

4.关于学校层面创新学分认定(学术论文)的补充说明

5.4m3创新学分认定学生填写路径说明

6.关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7.4m3创新学分认定院系审核指南

Copyright © 2020 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