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评定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22点击数:

各相关年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详见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相关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 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59号2019年7月16日修正)。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60号)。


三、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

3.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四、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上述两个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系统截至9月26日)申请相应奖学金项目,并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申请表纸质版打印后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工程试验馆202室),有关签名可以暂时不签,待初评结果产生后再行补签。

 

 

同时,请各位研究生在上述提交纸质材料的截至时间前提交附件二: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具体自评分数请根据《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修订)》中有关办法进行评定。

 

 

联系人:母朝静,柯芝敏

电话:65982758

邮箱:muchaojing@126.com,9kezhimin@tongji.edu.cn

办公室:工程试验馆202室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1日

Copyright © 2020 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