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致全体毕业研究生党员的一封信

作者:时间:2015-03-18点击数:

致全体毕业研究生党员的一封信

来源: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15-03-18

各位毕业研究生党员:

你们好!

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转瞬即逝,你们通过刻苦钻研和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学业,即将踏上新的征程。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祝贺!临别之际,衷心希望你们:

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作为研究生党员,你们在校期间严于律己,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各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到新的岗位后,希望你们继续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发扬“同舟共济、自强不息”的同济精神,在勤学中夯实知识根基,在修德中提升个人素养,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无论走到哪里,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治思维,强化宗旨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将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明辨中找准奋斗方向,在笃实中创造青春业绩,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二、文明安全离校,发挥表率作用。跨入同济校门,同舟共济为本,迈出同济一步,肩负同济荣辱。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文明离校的表率,积极引导全体毕业研究生情系母校,感念师恩,文明话别,安全离校,为建设文明、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校园尽一份力。

三、增强党员意识,及时转移关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之一,它是加强党员管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保证。希望同志们在离校前及时学习和了解有关规定(见友情提示),并由本人亲自将党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到相关单位或社区。出国深造的同学,请按有关规定办妥保留党籍的手续。

四、按时办理接转,积极履行义务。离校后,希望你们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指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主动接受所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如果党员的组织关系不在就业单位,请经常、及时与所在党组织联系、报告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本人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同志们,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母校的各级党组织都是你们温暖的家。你们在接转党组织关系中如遇到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努力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尽力为大家提供帮助。(组织部咨询电话:021-65981463)

最后,预祝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再创辉煌,向党和人民交出更为出色的人生答卷!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同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3月18日

友 情 提 示

各位毕业研究生党员:

为便于您在毕业离校期间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友情提示如下:

(一)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 凡是转往外省市的,须确认并提供接收党组织关系的上级党委名称作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般为县级以上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接转,如超出有效期,介绍信作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工作单位或介绍信抬头称呼有变动,可在所开介绍信有效期内凭原件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将学校组织部开出的原介绍信交回

(五)毕业后即将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党员,原则上参照上述(二):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然后根据接收方党组织的要求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将党组织关系转回原籍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院系党组织同意后办理保留党籍手续。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具体办理流程可在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主页上查询。

(六)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会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相应联系电话和地址可登陆网页()进行查看。

今后,如您在党的组织生活或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021-65981463(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021-12371(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我们将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如某些基层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收您的党员组织介绍信,那是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021-12371反映。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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