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已满。
各位师生:
按照依法治校工作要求,依据《同济大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学院对《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见附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3年3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规定,现将该细则予以公示,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3月3日 —— 3月9日)内向联系人反馈。
联 系 人:热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2758
工作邮箱:20666516@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日